法在你身边⑪|逾期还款应该支付利息吗?
▲法在你身边 第十一集
案情介绍
女:哥,我这个月店里进货,资金有点周转不开了,你能不能借我点钱救个急啊?
男:要多少?
女:七千行吗?
男方通过微信转账七千元。
女:谢谢哥。
半个月后,女方给男方打电话。
男:喂?
女:喂,哥,你再给我打一万呗,我下个月一块还给你。
男:行啊,你记得打个欠条就行。
女:好呀,那谢谢了。
男:好,没问题。
女:嗯,拜拜!
2021年1月,女方给男方出具了一张欠条,但未约定利息。
2021年3月,男方给女方电话。
男:喂,妹子,你这一万七千块钱就还了我一千,说借一个月这可都仨月了啊。
女:哥,你再容我几天吧,我还是手头有点紧。
男:那我可得收你点利息了。
女:当时你可没说利息的事,你是不是要讹我呀现在!
女方挂断电话。男方再打,提示:“您好,你拨打的用户已关机”。
专家点评
专家点评:李军,“八五”普法民法典讲师团成员,全国律协婚姻家庭法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兼秘书长
本案中,出借人主张偿还借款本金及逾期利息的请求依法应该予以支持。依照我国民法典的规定,没有明确约定利息,视为无息借款。案件中的双方未约定利息,借款人依法可以不支付利息。但是借款人存在逾期还款的违约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七十六条的规定,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的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出借人可以主张借款人从逾期还款之日参照相关的利率标准支付利息。
本案中,借款人违背了契约精神,与我国民法典所倡导的诚实信用的原则相背离。因此,借款人应当对其违约行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七十六条 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
第六百八十条 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
第一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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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在你身边”三分钟案说民法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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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陈遥
核稿:路双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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